消除省际间药价差异 新疆730个药品已下调价格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任春香报道)4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梳理排查“四同药品”挂网价格,730个药品调整了价格,进一步消除了省际间药价差异,药品挂网价格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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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鲁木齐市一家药店,一位老人在购买药品(资料图)。
  “四同药品”是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梳理排查,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
  我区深化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指导医药采购机构督促医药企业公平对待各地患者。对照全国现有挂网药品价格统计形成的监测价,主动调整本地区价格偏高的药品。
  据统计,我区已调整监测价的730个“四同药品”中,包括前七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内中选产品在非供应省份的26个药品。调整后,药价平均降幅达到25.51%。按照2023年采购规模,预计减少采购金额5541.90万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药品挂网价格治理的出发点是增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良好价格秩序,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逐步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群众在购药时将获得更多的实惠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