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剑川县发布11名同志任免职通知

4月30日,据“大理发布”消息,剑川县发布11名同志任免职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华等十一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李  华  任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方志馆馆长(八级管理岗)职务;
杨建明  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主任;
杨立勋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赵珠丽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李志辉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姜璋翠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君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老君山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段  瀛  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赵玉梅  任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科普宣教与社区管理科科长(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刘庆伟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文学  免去县司法局沙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高云中  免去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来源:“大理发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