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用水 《南宁市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5月1日正式施行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赖雄)城市供水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二次供水管理是保障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安全的重要一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百姓生活品质的大事,是重大民生问题。4月30日,记者从《南宁市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和规范二次供水管理,进一步理顺和解决二次供水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市民群众用水质量和用水安全,《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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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琴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如斯表示,《规定》特色鲜明,是典型的“小切口”立法。《规定》只有十九条,主要就居民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作出规范,重点明确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规范、运行维护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就推进公共供水企业“统建统管”作出制度安排,有几条写几条,体现了南宁特色。
据介绍,《规定》适用于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为解决二次供水问题,《规定》明确了建设单位应负责配套二次供水设施,并对设施的建设、改造、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要求公共供水企业参与技术审验。《规定》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需规范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包括定期清洗消毒贮水设施等。鼓励和支持由公共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统建统管”,以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的用水安全,同时明确其运行维护成本应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
下一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供水服务。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李琴 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