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不到10天订婚,女方冷漠致感情生变?男方:彩礼钱还我

龙岩长汀县濯田镇的阿峰与阿芳是一对情侣,两人通过相亲认识。双方原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完婚,但前段时间感情生变,阿峰一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媒人介绍相识 不到十天订婚
阿峰与阿芳去年初在媒人的撮合下相识相恋。双方彼此有好感,两家人也都看好这门亲事,于是在认识后不到10天两人便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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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个人都在外地工作,双方订婚后,见面的次数并不多。阿芳的母亲表示,也就半年多的时间,两个年轻人之间好像没有之前投缘了,阿峰也慢慢变得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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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阿峰的家人却认为是阿芳的原因。
阿峰的大伯
我侄儿想去看看她,她说随便,你来就来,不来拉倒,见面以后又说有屁就快放,没事就走,后来一直拖到年底,我侄儿回来去找她,见不到,女方就是太冷漠了理都不理我侄儿
阿芳的母亲
没有这回事,我女儿刚好出差没在那边,你自己突然过去,这个不是我们的错,后来我女儿回来一直哭,说阿辉让我女儿跟父母商量,双方好来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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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取消婚约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两人都深感彼此不再适合,于是协商取消婚约。阿峰要求阿芳退还订婚时支付的10万元彩礼,以及两人交往期间的3万元共同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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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小组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女方需退还10万元彩礼给男方,而阿芳的母亲也愿意退还。那么男方提出的另外3万元是什么开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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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调解小组组织双方前往司法所调解,但是阿芳的母亲临时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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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万元的开销,许所长是这样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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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表示,情侣间常规的消费转账应视为一般赠与,分手后通常不予以返还
律师
情侣之间正常的消费转账,一般视为是一般的赠与,在分手以后也不能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只有双方往来款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的一个限度,那么数额较大,并且是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一个财产时,那么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予时间和方式,财务价值认定上面来综合判断,这个是否是属于彩礼的一个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经过长时间沟通,阿峰的大伯与家人协商后,同意只返还10万元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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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要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决定取消婚约,并将礼金退还给了对方。他们选择了理性的方式结束这段感情,没有过多的争吵和纠缠。调解小组希望双方各好聚好散,未来的日子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