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总工会推动“四方联动”职工维权机制升级为“五方协同”

中工网讯 4月28日至29日,福州市总工会分别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通知》《福州市总工会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协同推进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这是福建省内首次发布“工会+检察院”“工会+法院”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和职工维权保障的专项文件。
福州市总工会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确立推行联席会议机制、法治宣传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事前监督和风险提示机制、协同保护劳动者权益机制、“一函两书”与检察建议衔接机制、协作支持职工起诉机制等“七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检察机关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大力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形成合力效应,不断深化福州“工会+检察院”权益保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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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郑盛炜 摄
福州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确立开展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普法机制、业务指导与培训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会商研判制度、司法建议与工会监督衔接机制、诉前调解和司法审判的衔接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等“八项工作机制”。“工会+法院”协同推进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是新形势下工会力量与司法力量的多元融合,是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和职工队伍安定稳定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福州市总工会建立了“工会+人社+司法+法院”的协作联动机制,整合各方力量,注重靠前维权,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劳动仲裁、法院判决等维权链条充分串联起来,在合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取得了一些实效。据统计,2023年以来,全市工会通过“四方联动”机制累计服务基层单位2400余家,惠及职工6.2万人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123起,涉及金额1900余万元。在实践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和问题多变,部分职工维权工作在案件受理、裁判执行等方面存在难以“一竿子插到底”的现象。为解决此类痛点难点,工会积极探索通过注入检察院力量,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赋能,进一步升级优化“四方联动”机制,打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这两份文件的签订,不仅提升了原有“工会+法院”协同化解劳动争议的效能,也正式建立了“工会+检察院”协作保障机制,标志着福州工会推动职工维权“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从“四方联动”升级为“五方协同”。(黄聪聪 林滢)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