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监管函,因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2024年4月30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发布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赵勇、邵强因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公告显示,2022年6月27日,深交所受理了上海晶宇环境工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项目申报会计师,赵勇、邵强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经查明,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对发行人股东入股资金来源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运营服务业务核查不到位。
具体来说,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于2018年1月以4,001.13万元增资入股发行人,持股13.54%,系发行人第三大股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核查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第八条的要求对伊泰投资入股发行人的资金来源进行全面深入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核查意见不审慎。
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核查发行人运营服务业务时,未完整获取前述项目日记账、系统数据、客户考核扣减依据等原始资料,未充分核实实际水量与结算水量的勾稽关系,未发现相关项目结算方式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的异常情况,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收入确认准确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
因此,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赵勇、邵强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他们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