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小团游”,却被层层“转包”!律师:转包后服务降级,属违约!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实习生 王琳
近年来,随着年轻人更加追求个性化、深度游,小团游产品需求越来越大。在此趋势下,一些博主、网红开始在网上“种草”、组团。然而,一些以小团游名义打着旗号的“小包团”,在游客签订合同后,会将部分或全部游客转包。而转包后,游客通常会遭遇服务缩水,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小团游产品丰富
2人起即可成团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搜索“小团游”看到,许多游客分享了自己参加各热门旅游景点的小团游经历。帖子大多宣称只需2人就可以成团,导游全程贴心陪同讲解,景点和时间都可自行决定,还不存在隐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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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上,不少帖子推荐“小团游”
位于福州的福建新程国际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平潭的三天两晚轻松行,有小团游和中团游两种选择,4~6人小团游为1480元/人,20人中团游为1080元/人。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小团会额外赠送一个价值158元的篝火晚会,这两种跟团方式在出行的服务、行程、酒店等方面并无区别。
江苏山水国际旅行社的客服人员陈女士,向记者推荐了“福入泉厦”的五天四晚的行程,从南京出发,行程包含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海报上虽写着“非散拼,一人也发团”,但陈女士表示这是非全国散拼,但会在江苏各地市进行散拼。最后会有多少人共同出游呢?陈女士未做明确回答,还称该行程虽是跟团,但却很自由,不会有导游全程跟着的。记者仔细阅读了行程详情后,发现在末尾有小字写明:“此行程为散拼行程,地接社有权作出调整”。陈女士解释道:“地接社是当地提供导游、接送、住宿安排等服务的旅行社,而我们主要是招揽游客,将游客送往旅游地。”
游客被层层外包
小团变大团
“小团游”真的不会踩雷吗?来自湖北的游客谢女士(化名)分享了她的不愉快经历。在某博主的推荐下,她于今年2月底时报了厦门梦之航海旅行社的小团游,客服在出行前保证是不到20人的小团品质游,且没有购物项目。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谢女士说:“出游时足足有40~50人,在大巴上导游全程都在推销,还额外增加了许多收费项目,整体游玩体验十分糟糕。”
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个旅行社都提到“外包”。福建青旅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吸纳游客报名后,公司会将游客分包给各地旅行社,游客到达后,由当地旅行社地接,并签署旅游合同。记者还发现,在咨询同一地点的旅游套餐时,不同旅行社“默契”地推荐了一模一样的产品,并催促记者缴纳200~300元不等的订金。换言之,此类旅行社更像是旅游中介公司,游客缴纳的订金多属于中介公司引流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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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咨询过程中多个中介机构催促记者缴纳订金
 据省内一位大型国际旅行社负责人透露,网络平台上的帖子多是旅行社或中介托人写的引流软文,以游客口吻推荐各种导游带领的“自由行”,再由专门的客服人员跟咨询的游客沟通。发文的博主其实并不一定真正参加了这些旅行团。签订合同之后,“小包团”游客走向有两种:有的由旅行社自己接单,安排自有车辆陪游;有的游客则被旅行社再次转包,将单派给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司机。
律师:
转包时出现约定服务品质降级的情况
属于违约行为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林倩律师表示,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依法成立旅游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订立合同时对组团的人数、时间、标准等有明确的约定,转包给他人时却出现约定服务品质降级的情况,就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经过旅游者的同意。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林律师建议,旅游者若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与旅行社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申请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旅游者与旅行社有订立仲裁协议则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旅游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编辑:潘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