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门分公司被其他处罚罚款60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30日消息,宁夏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门分公司因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银川市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没收苦荞片1.88公斤;二、没收“雪碧纤维柠檬味”汽水32瓶;三、没收违法所得37.248元;四、罚款60000元(6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宁夏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门分公司经营的苦荞片、雪碧纤维柠檬味汽水等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且有部分食品超过保质期仍在销售,因此被银川市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了相关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60000元的罚款。
宁夏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门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构成了经营虚假标注食品和超期食品的违规行为。对此,银川市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处罚,没收了相关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6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