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修订实施三周年:全市采血量稳步增长,无偿献血优待政策惠及献血者

经修订后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在今天(5月1日)迎来了实施三周年。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广州全市采血量稳步增长,无偿献血优待政策惠及献血者;献血者优先用血权利得到保障,用血费用报销机制逐渐健全。根据上述规定,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和志愿者享受到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览部分公园及风景区等无偿献血优待政策,其中,已为持献血优待证A证的献血者报销公共交通费133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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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市采血量稳步增长
据了解,广州市近三年献血总人次122.24万,同比2018~2020年增长11.7%,全血献血量164.2万个单位(32840万毫升);献机采血小板30.17万个治疗单位,同比2018-2020年分别增长10.8%、26.6%,全血和机采血小板献血总量双增长,广州血液中心2023年机采血小板献血总量首次突破10万大关,无偿献血人次、总量连续位居全国各大血液中心位居全国前列。临床用血需求得到有力保障,未发现用血者因输血导致输血传播疾病发生的现象。
让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和志愿者享受无偿献血优待政策,是新修订的《广州市无偿献血管理规定》中最大亮点。激励优待政策包括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览部分公园及风景区、享受公立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并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等。广州血液中心介绍,广州市献血者优待政策现已细化并落实,到2023年底,有6180人取得市无偿献血优待证C、2962人取得优待证B、9165人取得优待证A。根据规定,A证持有者可以免费乘坐市内路线的公交汽(电)车、过江渡轮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到去年底已为A证持有者报销公共交通费1331.56万元。
优先用血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中新增本市献血者父母、子女和配偶在本市辖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的优先用血机制,明确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和等量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配偶或者其直系亲属的用血。2021年至2023年,广州血液中心为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提供优先用血服务10255人次、血量20739个单位,持续增强公众对无偿献血的信心。
用血费用报销机制逐渐健全
广州市从2019年开始执行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政策,符合减免条件的献血者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在本市辖区医院用血时可直接减免临床用血费用,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保障了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的权益。
现在广州有151家中心供血的医疗用血机构开展血费直免服务,实施政策以来至2023年底,办理血费直免的市民4.02万人次,金额超过9000万元,其中个人报销金额最高33.56万元。
献血者激励和优待措施
广州血液中心介绍,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可享受以下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后,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免交或者减交临床用血费用。
2.明确规定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和等量优先安排本市无偿献血者配偶或者其直系亲属的临床用血。
献血激励优待政策:
为了给在广州市多次参与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相关志愿者充分的肯定和激励,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和志愿工作者,可享受以下权利:
A证持有者:
可免费游览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等;
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可享受优先就诊并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可优先轮候入住市、区级公办的养老机构;
免费乘坐市内路线的公交汽(电)车、过江渡轮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体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财政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财政局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就业,优先保障子女入托、入学。
B证持有者:
可免费游览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等;
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可享受优先就诊并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可优先轮候入住市、区级公办的养老机构。
C证持有者:
可免费游览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等。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伍仞 通讯员:黄蕾晔、张美琪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