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朝阳维丽斯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250元

金融界5月2日消息,泸州朝阳维丽斯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在消防验收后未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被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1250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泸州朝阳维丽斯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消防验收后未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泸州朝阳维丽斯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构成了违反消防法的违规行为。因此,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250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