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张光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将其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对党重视纪律建设优良传统的赓续与弘扬,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记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出严明纪律,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转化为云南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关键之举。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切实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进一步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是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新篇章的纪律保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和云南发展目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认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牢新发展理念,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根据全省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把握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要全面把握学习目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精准抓住重点任务。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要重点抓住原原本本学、警示教育和解读培训等任务,在学习贯彻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开展好警示教育,用好用活案例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加强针对性。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深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探索具有行业特点、领域特色的党纪教育措施,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注重挖掘和宣传遵规守纪、担当干事的正面典型,同时采取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庭审、录制严重违纪违法当事人忏悔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日常党纪教育,让案中人变纪法教育“活教材”,由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深入对照剖析解读相关案例,党员干部对照反思谈心得、讲感触,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学纪的浓厚氛围。注重协同联动加强有效性。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案发单位的协同机制,有效衔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案发单位整改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处之初,就要注意收集整理警示教育相关素材,剖析诱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在案件查处后,要认真组织案发单位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针对个案或类案呈现的特征,将警示教育中的释纪释法环节融入党内政治生活、党校培训、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推动以案促改促治,结合查办案件过程及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压实案发行业系统党组织主体责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与此同时,要认真组织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纪律、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一方面,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要以党校教师和纪委监委干部为主,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党纪学习教育的教学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和开展考核,讲全讲准讲深讲透《条例》,分层分类“量身定制”授课内容,通过“按需点单+送课上门”形式宣讲《条例》。另一方面,要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把《条例》列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干部培训基地的教学计划和必修课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确保学习质量,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定期对党纪学习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教学策略和方法,确保学习教育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