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速坍塌死亡人数增至48人,如何落实主席批示做好善后?

内容提要:
5月3日下午,梅州高速坍塌灾难已导致48人死亡。主席、总理指示:全力以赴进行现场救援和伤员救治,及时安排风险和隐患管理,妥善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如何落实主席总理指示的“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一个是落实保险公司对投保车辆和投保个人的保险理赔,另一个是落实广东高速的责任赔偿。
一、3日下午新华社称,梅州高速坍塌灾难已导致48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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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凌晨广东梅州高速塌方致20辆车坠落事故,5月1日下午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为24,另30人受伤。5月2日上午更新的死亡人数增加到36人,受伤人数未变,仍为30人。
5月2日下午,新华社报道称,“记者从广东梅州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高速公路坍塌灾难......已导致48人死亡。此外,还有三个人的DNA正在接受进一步的比较和确认”。
新华社称,另有30人在事件中受伤,但没有生命危险。
目前尚不清楚这三名受害者是否包括在48人的死亡人数中。
有读者询问,为什么梅州高速的事故死亡人数一变再变?这是因为大型自然灾害导致的事故,未到彻底清查现场,都无法确认最终的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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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视频显示,事故现场的挖掘机在坍塌的道路下方的泥泞山坡上挖掘。不远处,一台起重机将烧焦的失事车辆吊到一辆卡车上,人们在警戒线后面观看。
目前,是否还有埋在泥土里的未经发现的事故车辆,等待后续搜救排查工作继续进行。因此,最终结果具体有多少辆车坠落,多少人死亡和受伤,可能还未最后定案。
二、主席、总理指示:全力以赴进行现场救援和伤员救治,及时安排风险和隐患管理,妥善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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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周四在新闻联播中报道,主席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广东“全力以赴进行现场救援和伤员救治,及时安排风险和隐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求妥善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要抓紧抢修受损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处置重点地区和关键领域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李强总理也对梅州高速公路事故高度重视,指示“要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细致做好善后工作,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严防次生风险“。
根据主席和总理要求,副总理张国清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实地指挥一线应急处置工作,广东省、梅州市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多个工作组,全力做好现场搜救、伤员救治、交通疏导和善后处置等工作。目前,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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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则在5月2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部署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
新华社报道称,记者2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紧急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深刻汲取梅大高速塌方灾害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灾害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防范,深入分析研判汛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特点,聚焦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加大巡查监测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坚决采取封闭封停等措施;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旅游景点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游客的安全警示教育,严厉打击“黑景点”“黑旅游包车”“黑游船”以及违规改装车船等;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对本辖区或行业领域人员聚集活动风险进行评估,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措施;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突发事故灾害应对处置,加强会商研判,提高极端恶劣天气和灾害预报预警水平,落实预警“叫应”和跟踪核实机制等,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灾害发生。
三、如何落实主席总理指示的“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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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已经发生,人死不能复生。抢修受损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处置重点地区和关键领域风险隐患,都只能防范今后的安全事故。
而如何妥善做好善后处置?三郎认为,确保受伤人员的高质量治疗,确保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支付,以及如何依法合情合理地向事故遇难者支付合理的丧葬费、死亡赔偿、未成年后代抚养、健在老年父母的抚恤费用,则是广东高速和当地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应赔尽赔。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事故死、伤者的赔偿,应该涉及两个部分,一个是投保车辆和投保个人的保险理赔,一个是广东高速的责任赔偿。
首先是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凡是购买了交强险、车辆商业险,以及个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车辆、驾驶员、车内乘员、意外险被保险人、补充医疗险被保险人,在意外交通事故发生后,都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车辆损失、司乘人员伤害赔偿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补充医疗赔偿。这个大多数读者都比较清楚,保险公司也非常清楚。
所以,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发生后,金融监管总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指导保险机构成立突发事故处置专项工作组,整合保险资源,开通绿色通道,配合做好各项应急支援。
5月1日中午,中华保险专项工作组已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与当地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接,积极参与现场救援,排查承保客户信息,快速开展理赔工作。截至5月2日12时,中华保险等保险机构,已预付保险赔款1062万元公众责任险预付赔款,用于第三方人员伤亡赔偿。目前,后续理赔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其次是广东高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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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伤这么多人,仅靠商业保险肯定是无法善后的。这次高速塌方事故灾害,虽然雨水等自然灾害是诱因,但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对路面的维护、预警和管理不到位,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依据现有法律,伤者和遇难者家属,有权提出诉讼,索取高速管理部门的责任赔偿。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对伤者的赔偿。
垫付伤者的医疗费、支付伤者的营养费、陪护费、误工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以及经过治疗和鉴定,造成伤残人员的,必须支付的伤残费。
第二、对遇难者家属的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遇难者家属能够获赔的项目是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遇难者中有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老人、或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其家属还应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
1、丧葬费。根据《司法解释》,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司法解释》第15条的计算标准,即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20年计算,如果遇难者年龄超过60岁,每超过1岁扣除1年,最少按照5年计算。家属可以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最高为118.6万元。
3、部分遇难者家属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司法解释》,遇难者如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赔偿至孩子年满18岁为止,计算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遇难者如有被扶养人的老人,或者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残障人员,赔偿标准为20年的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如果被抚养人的年龄超过了60岁,每超过一岁减少1年,最少按照5年计算。
第三、广东高速管理部门可能还会面临保险公司的代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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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读者可能会忽略这一点。但《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依据该条规定,保险公司赔付给被保险人损失险,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原因造成的损失,即属于保险公司代位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赔偿的范围。
【作者:徐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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