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启动“工会+法院”为农民工讨薪

原标题:樊城区启动“工会+法院”为农民工讨薪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史慧)4月29日,襄阳市樊城区总工会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维权案件,帮助农民工胡某与用工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领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25933元。胡某竖起了大拇指说:“没想到,半年没有发放的工资,工调委帮我圆满解决,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胡某在某建筑工地担任粉刷外墙的工作,由于该工程资金链断裂问题,胡某工资一直未发放,胡某多次与用工单位协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胡某遂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征求了双方意见,委派区总工会进行调解。
接到案件后,樊城区总工会启动“工会+法院”诉前调解机制,工会调解员马胜明在调查掌握相关证据后,因当事人拒不到场,调解员反复电话沟通,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条例,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条例》中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属于违法行为,会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过耐心讲解,用人单位认识到了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终于来到调解室与胡某就追索劳动报酬事宜签订了协议,并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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