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小学厨师不愿离婚,政府怕影响学生饮食,找离异男士灌输离婚好处

李 丹
一、90后填满法庭:身披法袍的年轻人
在鄂西,我调研了一个民族乡法庭。在该民族乡法庭中,只有庭长本人是员额法官,其他则为法官助理或辅助人员。这8位司法干警,全员90后,他们的平均年龄约为28.6岁。
那么,该法庭的工作人员为何如此年轻呢?全员90后现象有其内在根源。“案多人少”是法院面临的普遍困扰。市法院将办案骨干留在本部,将新招录来的法官助理,统统下派到乡镇派出法庭。这样做有两方面的考虑。其一,新入职干警需要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派出法庭是法院在乡镇的“脚”,通过发挥司法职能服务群众。刚才法学院毕业进入法院的年轻人,特别需要积累群众工作经验,补上在大学校园里缺失的社会阅历。比如,小王助理参加工作还不满一年,就产生了“上班越久,越倾向于调解”的认识。其二,老干警不愿意到派出法庭工作。除非是被委任当庭长,一般的老干警不愿意到派出法庭工作。到派出法庭意味着下乡,多数中年干警宁可在本部不发展,也不愿讨这份“苦差事”。新入职的干警多数没有成家,没有来自小家庭的牵绊,是下基层的合适人选。
该法庭距离市区四十分钟车程,属于离市区最近的法庭。此外,该法庭所在乡镇是经济强镇,经常有各级领导前往视察。在该法庭工作,具有很强的可见性。被派往该法庭的干警,两年后全部被调回本部,导致该法庭总是保持着年轻的面孔。
90后填充法庭,有什么影响呢?其一,法庭内部关系扁平化。在该法庭,年龄最大的是两位32岁的聘任制书记员。G庭长年仅31岁,自2016年被招录进市(县级市)法院刑庭工作,于2022年入额后被任命为庭长(副科)。从庭长履历来看,她的刑庭工作经验,与派出法庭的民事调解、审判职能不适配。此外,她分出大半精力参与乡镇综合治理,对于干警的工作、生活不太上心。因此,其他干警对庭长的认同度不高。相比较之下,干警对聘任制书记员Z大姐,颇为尊重。现年32岁的Z大姐,她学的是英语专业。Z在毕业后一直从事聘任制书记员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再加上,Z对当事人的案件十分上心,想尽可能快地推进诉讼流程,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最令Z有成就感的是,她曾在一上午成功调解了4起纠纷。无论是专业能力,还是敬业精神,编外书记员Z都表现得最为出色。在法庭中,Z拥有者强大的非领导性影响力。由此可见,受庭长的个体性因素影响,“一人制”法庭的科层化色彩被淡化,该法庭内部的人员关系变得扁平化。
其二,年轻干警被迫快速成长。如前文所述,年轻人充斥法庭引发了法庭内部关系扁平化。与这种关系扁平化相对应的是,法庭内部缺失了“传帮带”机制。小王生于1999年,于2023年考入法院,成为一名法官助理。按照小王的设想:我只是员额法官的助理,做好审判辅助工作就好,独立办案经验可以慢慢积累。然而,到了工作岗位后,小王傻眼了。与小王同批考进县法院的12人,在院本部参加过短暂的见面活动后,就被各个庭长接到乡镇。G庭长是法庭的唯一员额法官,却经常缺席庭审活动。小王助理不得不硬着头皮子顶上去。谈及第一次庭审的慌乱情形,小王助理至今印象深刻。由于缺乏必要的年龄梯度,该法庭内部难以形成有效的“传帮带”机制。在缺乏内部人才培养机制的情况下,这些年轻干警只好在摸索中前进,在跌跌撞撞中快速成长。
二、乡镇法庭:调解的主战场
然而,90后填充的法庭,其业绩表现并不逊色。该法庭下辖三个乡镇,是一个中心法庭。2023年,该法庭共收案921件。其中,有800多件诉讼案件,100多起执行案件。在800多起诉讼案件中,调撤率为60%,位列全市第二名。
从内部视角来看,法庭具有促成调解的强大内生动力。其一,调解大大降低法官工作量。对于法官来说,若能调解结案,就不必开庭、不用做卷宗。若能让当事人在诉前撤诉或实现庭外和解,那么法官所头疼的“上诉”“涉诉信访”等后续事件,就根本不可能发生。其二,调解减轻法官的裁决压力。特别是面对离婚案件,法官作出判决有一定难度。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较弱,举证往往不充分。例如,在异地打工的情况下,就不容易准确认定夫妻分居满两年的事实。此外,离婚案件比较复杂,往往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旦,法官基于有限证据做出裁判,很容易留下办案瑕疵。
从外部视角来看,法庭经常需要寻求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援。相比之下,法庭比派出所、司法所表现出更强的独立性。法庭的人、财、物均由院本部予以保障。尽管,在乡镇遇到遇到疑难或信访事件时,法庭庭长也必须到场。但是,在少数的“人要到齐”场合外,乡镇对法庭依赖度不强。相反,法庭职能的发挥,却经常需要乡镇党委政府协助。例如,夫妻两个闹离婚,发展到喊打喊杀的程度时,需要综治办、派出所等出面帮忙制止。一个案子没有进入诉讼环节,往往意味着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小王助理给我讲述了一起真实案例。
有一对三十岁左右的夫妻,均在市里打工。妻子长相出众,在一家足浴店上班,并做网上直播。公婆认为,儿媳妇进城后学坏了,便跑到儿媳妇娘家、工作的地方砸东西。儿媳妇表示,愿意马上离婚。该男子也怀疑妻子可能存在生活作风问题,但是不愿意离婚。在僵持中,矛盾不断升级。由于该男子是小学厨师,若其思想受刺激可能会影响几百名学生的饮食安全。考虑到这个层面,乡综治办的工作人员不敢掉以轻心。为此,综治办的同志将镇上几个离异男士召集起来,让他们给该男子讲离婚的诸多好处。该男子在轮番的思想灌输下,解开了不愿离婚的心结,同意与妻子离婚。
由此可见,法庭处于乡镇基层生态格局之中,需要依靠该生态系统提供必要的支持。在解纷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面临“能力性约束”的法庭,必须向外部寻求帮助。
三、90后法官助理:调解的心法
其一,调解呈现出鲜明的地域性。在山大人稀的鄂西地区,纠纷体现出明显的时间性。一年的当中,清明和腊月是纠纷的高发期。在清明前后,是山民采茶的黄金时期。这几天当中,鲜叶的收购价每天都有巨大起伏。一般来说,鲜叶的价格在60~80元/斤。每户每天可收入400元左右。在这一阶段,山民晚上打着手电筒仍在采茶,没有闲暇去理会小摩擦。由于临近市区,又有采茶收入,B乡的多数女性留守在家,男性到市区打工。等到腊月回家过年时,家庭成员、邻里之间的互动突然多起来,生活性摩擦往往成为年关矛盾的导火索。针对这种纠纷的非均质性分布,法庭相应地调整工作重心。例如,在采茶季节,司法干警在茶叶交易市场驻守,调解因买卖引起的合同纠纷。在腊月,法庭重点关注家庭矛盾、催讨债务、赌博等,通过靠前调解治理诉源。
其二,调解和判决的两手准备。尽管,法院有着促成调解的内在动力。但是,调解也并不总是有效。为此,小王助理表示:“我们都是做好调解和判决的两手准备。”能调解尽量调解,是法庭办案的基本原则。甚至,在审限截止前,法官在写好判决书的情况下,只要觉得还有调解空间,就会争取调解结案的可能性。所以,有经验的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判断后,就会做好两手准备。否则,调解失败了,自己便前功尽弃了。在这个意义上,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会把笔录做了,下判决颇有救急补位的意思。
其三,以判决促调解。小王助理在法庭工作几个月后,突然意识到搞调解需要“摆个阵”。他发现,一些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往往专注于调解,但是一味追求调解效果并不好。在调解中,经常出现的局面是,当事人在和解的临门一脚时,突然因对方的某个字眼或神色而闹崩。为此,小王认为,在着手调解时需要一番设计。按照小王的“阵法”:在庭前调解阶段,他给当事人一个小时的和解时间。若一个小时过后,双方仍不能达成和解,便转入庭审阶段。在试行之后,小王的“阵法”效果很好。这个阵法的关键在于,庭审给调解设定了一个时间节点。法官一味地追求调解,释放出一种国家司法权退场的信号。当事人双方完全主导了和解,没有了时间的外在压力。既然是双方之间的纯粹合意,必然是一个非线性的沟通结构。相反,诉讼程序则是单向行进的线性结构。当进入诉讼环节中,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官的指引陈述、举证、辩论,感受到庭审的结构约束和国家在场的力量。让当事人感受到诉讼的压力,反过来强化其对调解机会的珍惜,最终有助于促成调解结案的目的。
2024年5月4日
封面图片截取自网络
首发于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