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通顺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被罚款10755元

金融界2024年5月2日消息,温岭市通顺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案,被温岭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10755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03月28日18时23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24(林石线)林岙、石塘方向K3+270检查时发现温岭市通顺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岭市通顺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10755元整的行政处罚。
温岭市通顺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