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里帮忙|小区租户被要求每月多交15元综合治理费,物业:为便于管理

4月23日,咸阳市纺机电子多臂厂小区租户郭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所租住的单元房在入住一年后被物业要求增收每月15元的综合治理费,当他向物业提出疑问后,物业却表示如果不交纳该费用则不会提供买水服务,对此,郭先生认为该笔费用不应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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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秦都区宝泉路的咸阳纺机电子多臂厂小区。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仅两栋楼,住户100户左右,是个老旧小区。
“2022年我租了该小区的房子,住了一年后物业却突然要求我每月交纳15元的综合治理费,但是租房合同里并没有表明要交该费用。”郭先生说,去年3月份向物业一次性交纳了10个月的综合治理费,之后在物业要求收取综合治理费时,他对该费用产生了疑问,本来想拒交该费用,却被物业告知如果不交纳该费用则不会向他提供买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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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郭先生提供的交费收据上看到,咸阳纺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9日的收费事由为1—10月份的综合治理费150元;2023年7月9日填写的收款事由是11—12月份的综合治理费30元。郭先生说,“2024年1—4月份的综合治理费60元,物业工作人员甚至都没有开具相应的收据。”
郭先生表示也就此事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反映此事,得到秦都区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方所做的处理结果表示,综合治理费是小区物业公司所规定的,只针对租户收取,且缴纳费用时已开具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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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问题,记者来到该小区咸阳纺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物业办公室大门紧闭,墙上张贴的告示表明物业工作人员仅在每周二和周四上午9:00—11:00上班。随后记者根据门上张贴的联系方式与该物业经理张冰峰联系后,张经理表示该小区性质比较特殊,是当年房改房的产物,本只是提供给原先纺机厂职工的福利房,2023小区改造完成后符合收费标准后,为了更好管理该小区的外来租户,所以向其收取综合治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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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问询此事,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租住人员较为复杂,为了便于管理小区内治安及卫生问题,所以物业对租户收取综合治理费,物业也确实提供有收费公示标准,接受的租户可以在此租住。”
华商报记者 卫晓宁 编辑 兰昕 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