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合法权益得先学会用“法”武装头脑

图片
□苏思怡 (宁夏大学)
据封面新闻报道,5月3日,一则#员工一年因迟到被扣20万工资#的话题登上了百度热搜第一。当事人江某于2019年9月17日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内勤工作。该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间大于10分钟小于30分钟的,扣当月工资的1%。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的8%。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依据公司考勤制度及江某的实际缺勤时间,经过核算,江某缺勤应被扣工资为1.2万余元,而双方一致确认,江某实际被扣了20.9万余元工资。黄浦法院经审理,判决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差额19.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值得庆幸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江某最终维护了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行使也得到了应有的规范,究其原因,还是江某具有法律意识,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近年来,有关劳动纠纷的社会问题屡见不鲜,但并不是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妥善、及时地依法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现实中,由于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或存在错误认识,导致部分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走了弯路,要么白白增加了维权成本,更有甚者,维权不成,反倒使事态进一步恶化。反观本案,江某在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立即申请了劳动仲裁,认为公司以多次旷工为由扣除工资于法无据,并要求其支付这一年内的工资差额。试想一下,如果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又怎会意识到公司“处罚”的不合理,怎会知晓要在劳动仲裁时效内精准维权呢?
正如马克思所言:“一个正当的目的,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如果这个目的必须用不正当的手段才能达到,我就不会承认这个目的是正当的。”因此,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正当的目的”也必须适配与之同样“正当的手段”,即寻求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我们不要觉得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无处不在,并且深深地嵌入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用“法”的利刃来同“不法”作斗争,当然,也只有“法”才能让“不法”低头。
此外,在本案中,涉事公司也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用人单位虽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但是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罚款应由法律授权的部门依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换言之,惩戒应遵循合法、合理和善意的原则,而不是用人单位想怎么罚就怎么罚,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样的做法既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又不利于营造稳定和谐良好的社会劳动环境。不管怎样,都要学会利用法律的红线来约束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