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莫把规矩当累赘

作者 袁媛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这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就党和国家而言,规矩就是党纪和法纪;对党员干部来讲,守规矩就是遵纪守法,按照党纪法规办事。身为党的干部,肩上责任重、群众期待高、面对诱惑多,讲党性、守规矩显得尤为重要。现实中,某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认为规章纪律是一种约束,影响自己聪明才智的发挥的情况。事实上,党纪法规的存在,看似是一种“束缚”,实则是一种保护,一种对规则的捍卫、对秩序的维护、对个人工作生活的正确引导。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告诫全党:“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毛泽东同志也曾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应树立党纪法规红线不能碰的意识,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法律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在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用权,让各项工作都在遵纪守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转。
  在实践中严格遵守党纪法规的前提是熟悉各项法规政策。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要在学懂弄通党纪法规这篇大文章上多下功夫。一方面,需要组织安排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丰富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掌握基本的法律规范和行业法规;另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日常学习,通过“学、思、践、悟”各项理论政策,不断“充电补钙”,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坚守“底线”、守住“红线”、筑牢“防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担负起该担负的责任,谋事、干事过程中坚持一碗水端平,把“守规矩”变成为人、处事的自觉行为习惯,做到公私分明、不与民争利,才能为民干成事、创好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