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满足条件企业可买房

继北京之后,一线城市深圳也调整了楼市政策。
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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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继续执行2024年2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深圳调整了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明确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此次深圳虽然没有增加购房资格,但买房的条件明显降低。1年社保缴纳的要求,已经是大城市非常宽松的购房政策了。另外,过去限购政策严厉的时候,深圳严禁企业购置住宅。而此次深圳对于企业购房做了放松,没有明确限购几套,意味着此类企业后续购置新房的约束明显减少。从深圳市场来说,企业购置此类住房的需求量比较大,同时也较好解决了职工的住房问题。
深圳还支持在本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相关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商品住房“收旧换新”和“以旧换新”工作。对于实施“收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换房人旧房时不受本市关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房政策的限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供房屋交易便民服务,优化商品住房“带押过户”流程,提升房地产交易便利度。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称,这是深圳地方政府首次出面支持“以旧换新”,之前都是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在推动,但实际效果并不大,属于小打小闹。“我们了解到,目前已经签约以旧换新的某项目,现在合计有20位业主计划参与,但二手房还未卖出去。”卖房难、卖房周期长,这是最大的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深圳的新政不是单纯为了去库存而去库存,而是将存量消化与增量消化结合起来。此次深圳政策的出台符合预期,也说明5月份以来各地会有一波密集的政策放宽潮。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