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4万元

5月6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道路未硬化,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日前,湖北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4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住建罚决﹝2024﹞9号显示——
企业名称:湖北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81717341D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12
处罚内容:对你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4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4.0
违法行为类型:扬尘治理
违法事实:2024年3月22日吉首市住建局巡查中发现,你司施工的天麓城汀院组团项目道路未硬化,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下发整改单限时整改。2024年3月27日现场复核未按要求整改,存在扬尘治理未满足“六个百分百”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相关违法行为已有相关笔录和现场证据。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处罚机关: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图片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湖北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19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北135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181717341D,法定代表人为张家新。(文|中国基建报 程琳)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