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AEO“朋友圈”再扩容 今年AEO企业数量将增10%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陈蔷薇报道)“2024年,海关计划在新疆培育4家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实现AEO企业数量增长10%。”5月7日,乌鲁木齐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杨晓怡在乌鲁木齐海关记者通报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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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乌鲁木齐海关召开AEO企业政策宣讲暨颁证仪式。迪里达尔 摄
  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旨在通过海关与海关、海关与商界以及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监管风险最小化,从而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实现关企互利共赢、贸易畅通。该制度是由海关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可获得海关给予的优惠便利措施。
  4月,海关总署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向AEO企业推出新一批便利措施。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李清华表示,该通知概括起来包括“两降低两提升”4个方面17项措施,即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提升便利措施智能水平、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新增便利措施将进一步助力企业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激发活力。
  截至目前,新疆共有AEO企业36家。AEO制度已为中国企业走出国门铺就了一条“绿色通道”,AEO资质也成为国际国内名副其实的“金字招牌”。为了让新疆更多的进出口企业享受到AEO企业的优惠措施,乌鲁木齐海关将强化与政府部门间合作配合,共同推动对AEO企业新增的17项便利措施落地落实。
  杨晓怡表示,将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战略,实施精准信用培育,在继续做好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大型外贸骨干企业信用培育的同时,加强对新质生产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培育力度,支持其成为AEO企业,扩大AEO企业范围。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新疆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为重点,建立AEO企业后备资源库,开展“一对一”重点扶持培育。
  截至2024年3月,中国已经与26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安排(协议),覆盖52个国家(地区),互认安排(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