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高额举债的“老虎”张秀隆,被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8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秀隆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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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张秀隆,男,汉族,1958年5月生,湖南怀化人,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张秀隆仕途全部在广西,曾任南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1月升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5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18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年1月,张秀隆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3年10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4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张秀隆被开除党籍。
经查,张秀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职责,盲目高额举债;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秀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秀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极目新闻综合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视网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