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因未婚产子而杀害弃婴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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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新民晚报》报道:一位刚满19岁少女未婚先孕,因在打工期间结交男友,未能保护好自己,又害怕被家人知道后责骂,竟联合自己的未成年闺中密友,将刚出生的婴儿踩踏致死。肃州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小寒(化名)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小冰(化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近年来,关于年轻女性未婚产子后杀害亲生婴儿的案件,已有多起报道,下面是另外两篇有关报道:
2021年8月13日《人民法院报》报道:18岁女子吴某某未婚先孕,在厕所产下男婴后,因害怕被人发现,将孩子从楼上扔下,导致新生儿死亡。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该起案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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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7日《现代快报》报道:微信聊天结识了男子,短暂交往后,22 岁的小如未婚先孕,在自家卫生间产下男婴。她害怕被人发现,竟将男婴掐死扔进垃圾桶。9 月 14 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小如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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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为什么这些女性竟然忍心杀害自己的亲生婴儿?主要原因是,这些女性由于不懂得避孕或避孕失败,出于未婚产子的羞耻心、怕被家人得知责骂,害怕“社死”,在心理承受巨大压力又无人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因一念之差而采取极端手段。
国外也有不少杀害弃婴的案件发生,为了保护弃婴,一些欧洲国家和美国的一些州先后通过“避风港法案”,允许妇女匿名在医院分娩,并放弃对婴儿的权利,将婴儿交给社会服务机构等待被合法收养。
一些国家还建立了弃婴安全岛。例如,2005年,日本熊本市连续发生3次恶性弃婴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006年,熊本市慈惠医院理事长莲田太二提出申请,要求在本院建立弃婴岛性质的机构。当时的熊本市市长幸山政史批准了“鹳之摇篮”的运营,并承诺向收养的婴儿提供每日1800日元(约110元人民币)的补贴。市长还为弃婴取名字,在户籍登记方面提供便利。慈惠医院则每年提供详尽的报告,说明婴儿收养情况和相应社会公益费用的支出。截止到2012年,“鹳之摇篮”共接纳了81名弃婴,其中大部分是刚出生不到1个月的新生儿。
中国也有“婴儿安全岛”。据2014年3月中新社报道:婴儿安全岛通常是设立在福利院门外的收容被遗弃婴儿的保护场所。目前,中国10个省区市已建成25个婴儿安全岛并投入使用。2011年6月,石家庄儿童福利院首开婴儿安全岛的先例。2013年7月,民政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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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婴儿安全岛也面临不少困难。据中新社报道,2014年3月16日广州婴儿安全岛暂停试点。从2014年1月28日到3月16日,广州婴儿安全岛共接收262名弃婴。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徐久表示,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居室、床位、人手和隔离设施等均已无法满足弃婴数量快速增加的要求,暂停试点后,将重点做好弃婴的护理、治理和分流、收养工作。
此外,婴儿安全岛在涉及弃婴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世知情权、受抚养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仍存在不少争议。
要减少和避免因未婚产子而杀害弃婴的悲剧,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普及避孕知识,减少非意愿怀孕,以及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