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房屋闲置而生气喝闷酒,酒后开车导致追尾事故

因房屋闲置耽误了挣钱,奔驰车驾驶人大白天喝起了闷酒,结果酒后驾车发生事故。
3月9日14时53分许,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接到报警:在望华南街和凤萧路路口发生三车追尾事故,现场有人受伤,肇事车驾驶人东倒西歪,疑似酒后驾驶。接警后,东站中队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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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三辆车相撞,后方奔驰商务车的气囊弹出,中间的轿车变形严重,最前面的厢式货车尾受损,轿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受伤,已送往医院治疗。当民警对奔驰车驾驶人孙某进行询问时,孙某支支吾吾、语无伦次,很明显喝酒了。随即,民警对孙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6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
据孙某陈述,当日13时左右,其看到自己闲置的房子里落满了灰尘,而其子女因工作忙无暇处置,想到房子闲置耽误挣钱,孙某心里很是生气,便从车里拿出一瓶白酒,一人喝起了闷酒。喝完酒后,孙某驾车行驶到事故地点时发生了追尾事故。面对民警的询问,孙某承认其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事实,却辩称前车之前就发生过事故,两车驾驶人还在现场争论,因路口是绿灯,没看到前面的两车,造成了二次事故,但被撞的两车驾驶人都否认孙某的说法。
经过调取小货车尾部的行车记录仪和路口的监控,民警还原了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前,轿车和厢货在路口正常等红灯,路口绿灯刚亮时,孙某驾驶着奔驰车就撞了上来,根本就没有孙某说的二次事故。最终,民警认定该起三车追尾事故孙某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厢式货车和轿车均无责任。
经过检测,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1.1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记者:谢苗苗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