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遭遇“黑咨询”导购如何依法维权?中整协专业法律人士作出提醒

极目新闻记者 云迎 胡浩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过去打击“黑医美”主要集中在“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此外,还有一个危害性更大的幕后黑手“黑导购”。
对消费者而言,当他们在面对线上线下随处可见的医美主播、美学网红以及医美咨询师、美学设计师等医美“导购”人员时,如何判断其是否正规合法已经成为医美消费者的“必修课”!
如何发现可能遭遇医美“黑导购”并维权?近日,中整协新闻中心法律顾问、扬世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凯接受记者采访并作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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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国家对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服务人员有哪些资质要求?
鲁凯律师:2023年5月,国家11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严厉打击违法开展诊疗咨询、就医引导的行为”,对医美培训活动也作出了严格规定,医疗美容培训为医疗技术培训,应由专业院校、医疗机构组织对医学生、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相应医师资质是指具有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专业执业医师和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相应医学药学知识是指具有医学类学历并经过美容医学专业和医美咨询(设计)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指导意见》已明文严禁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否则就是“医托”“药托”,就是国家要依法严厉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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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如何区分是正规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服务还是美容“医托”或“药托”
鲁凯律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宣传引导作用,提高医美咨询人员依法从业意识,增强社会公众对合规医美服务的辨识能力,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发动社会力量推动形成对违法开展医美“导购”活动的共治合力,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新闻中心建立了医美咨询相关从业人员“合规从业,码上验证”查验系统,将相关人员医学类学历、美容医学专业培训以及医美咨询师规范化培训“三证”联通,消费者只要通过对其胸牌、桌牌、公示栏等展示的二维码进行扫码,即可查询其“三证”备案信息,进行身份验证。
发现美容“医托”或“药托”,消费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鲁凯律师:根据国家11部门的文件精神与监管要求,从事医美咨询设计与就医引导以及知识科普工作,必须具备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具有医药卫生类学历及美容医学专业知识,否则属于违法开展诊疗咨询、就医引导的行为,依法定性为“医托”或“药托”,属于国家严厉打击对象。
消费者如果遇到美容“医托”或“药托”,可向当地的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部门投诉维权。同时,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为此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什么?
鲁凯律师:应该从三个方面注意:
(1)看环境
国家11部门《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严禁为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美容机构提供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因此,即便咨询服务人员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也不能为“黑医美”导客!医疗美容行为必须在医疗机构进行。
(2)听内容
正规的医美咨询(设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容貌检测分析与美容模拟设计、医美科普宣传与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不得代替美容医师进行诊疗操作服务。不得利用各种途径(电话、网络、面谈、讲座、会议等),通过各种方式对医疗机构资质荣誉、医生资质资历、产品及美容功效等内容进行虚假商业宣传。
(3)健康美
如今的“医美热”折射出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应当牢记的是,美丽应以健康为基础,损害健康的求美不是美容。树立正确的健康观,谨慎对待、理性消费医疗美容项目,追求真正的美,才能规避风险、拥抱美好生活。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