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406辆,查处机动车冒黑烟、逾期未检等2.1万余起

5月9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围绕治理移动污染源、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等方面,公安交警部门有哪些具体措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司家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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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泰安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以服务黄河战略先行区建设为引领,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源管控治理,严格新车源头管控,加强国六重型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依法监销营运车辆并及时办理报废车辆注销登记业务,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406辆,依法查处机动车冒黑烟、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2.1万余起。下一步,我们将依法履职,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严把严控管理关口。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注销登记业务,做好注销车辆信息查询统计工作,对主动淘汰、更新置换车辆的,我们将主动对接报废回收企业,加快监销、注销流程,积极为企业、车主提供便利。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依法监督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实车解体,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审核存档业务资料齐全,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多层面、全方位宣传高污染车辆排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推送新闻媒体,定期曝光多次违法车辆。四是严查严处交通违法。采取网上网下、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错时勤务和固定勤务等模式相结合,紧盯国省道、县乡道等重点道路,持续严管高压态势,以多部门联动、多警种联勤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重点交通违法,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吴鑫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