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无法按时支付两笔票据利息6595万

  中新经纬5月9日电 碧桂园地产9日通过交易商协会公告,无法按时支付“23碧桂园MTN001”“23碧桂园MTN002”两笔票据利息共6595万元,尽力不晚于5月13日足额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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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桂园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23碧桂园MTN001”发行金额8亿元,2024年5月9日应偿付利息金额3040万元整;“23碧桂园MTN002”发行金额9亿元,2024年5月9日应偿付利息金额3555万元整。
  碧桂园地产表示,由于行业持续波动,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严峻,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因销售恢复情况不达预期,资金调拨困难等原因,上述偿付资金无法在利息兑付日2024年5月9日按时支付。但经公司和各方努力,积极筹措资金,盘活抵押资产,尽力于宽限期3个工作日内(不晚于5月13日)足额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应付利息及宽限期内利息。
  中新经纬注意到,碧桂园港股已自4月2日停牌。此前,碧桂园公告,预计需要更长时间以完成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因此,集团二零二三年度业绩无法遵守上市规则第13.49(1)条的规定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刊发。由于二零二三年度业绩的刊发会延迟,公司二零二三年度报告的寄发亦会延迟。
  碧桂园当时提到,公司需要收集更多信息以作出合适的会计估计及判断,以将行业及公司的变化合理反映于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由于集团之债务重组工作仍在进行,鉴于集团的项目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相关尽职调查涉及的工作量大、复杂度高,集团需要更多时间去收集相关财务资料以谨慎评估集团的现时及未来的财务资源与财务义务。
  5月3日,碧桂园披露《2024年4月份之未经审核营运数据》显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于2024年4月单月共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8.5亿元,归属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