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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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8日,荔湾区地铁一号线芳村站出入口前停满电动自行车与共享单车。 南都拍客 关利生 摄
  记者8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门印发《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其中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七方面提出要求。
  《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加强废锂离子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引导消费者规范安全移交废锂电池。鼓励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企业应采用三维软件进行造型设计,配备并使用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执行系统)。企业生产或采购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依标准进行编码标识,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
 鼓励研发智能网联化电动自行车  
  《规范条件》聚焦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未来的电动自行车会更“聪明”,北斗高精度定位系统将会给电动自行车装上“眼睛”。
  《规范条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企业或所属集团每年自主开发车型不少于10款、研发投入不少于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  
鼓励企业大力推动智能制造  
  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方面,《规范条件》鼓励企业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产品研发、售后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升级。企业生产或采购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依标准进行编码标识,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
  对于老旧蓄电池该如何处理,《规范条件》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企业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加强废锂离子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引导消费者规范安全移交废锂电池,鼓励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  
 抵制提高蓄电池容量等违规行为  
  为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条件》从四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二是为消费者提供锂离子蓄电池使用及回收风险说明,介绍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三是加强经销商管理,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篡改行为;四是随车搭配或赠送的头盔需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解读
  《规范条件》如何体现强化产品质量要求?
  《规范条件》从多个角度对保障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加以规范。
  一是从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如切割、焊接、装配等重要的工序流程均需配备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生产线及设备,并满足焊接自动化率达到70%以上、电动或气动装配工具达到流水线上产品工艺设计总工位的70%等关键指标要求。
  二是从检测设备与检测能力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如企业需配备底盘测功机等必要检验检测设备,且具有充电器、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检测能力,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
  三是强化标准在产品质量保障方面的引领作用,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充电器、锂离子蓄电池、铅蓄电池、电动机、控制器、电线束等关键零部件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四是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如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员按照工作制度执行相关质量工作安排。
电动自行车企业都须强制性符合《规范条件》要求吗?
  《规范条件》为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鼓励优秀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积极申请规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始终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对于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申请《规范条件》的企业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规范条件》的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符合《规范条件》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未因自身质量问题引发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需要说明的是,集团公司旗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单独申请规范公告;同一企业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生产厂区的,每个生产厂区也需要单独申请。  
聚焦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强制性国标来了!
  日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技术规范从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两个层面规定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其中单体电池方面主要考虑了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标志6项安全要求;电池组主要考虑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7个方面22项安全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规范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中规定的、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60V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不适用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根据规定,该标准实施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都必须符合其要求。
  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超过3.5亿辆,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国内主要电动自行车品牌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型中,配备锂离子蓄电池的比例超过20%。
数读
  3.5亿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行业也面临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较弱、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中新经纬、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