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西海岸新区这些医疗机构被罚

  黄岛区黄永兰内科诊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儿科诊疗活动,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05元,并处以罚款10000元;青岛中康颐养护理院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被罚款245.1元;青岛市黄岛区宝山卫生院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被罚款375元……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4月份,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这些医疗机构被处罚。
  据处罚文书青黄卫医罚字〔2024〕06003号显示,黄岛区黄永兰内科诊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儿科诊疗活动,2024年4月15日, 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叁佰零伍元整(¥2,305.00),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据处罚文书青黄医保处字〔2024〕1号显示,青岛市黄岛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稽核过程中发现青岛中康颐养护理院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移交医保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024年4月8日,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对其处罚款245.1元。
  据处罚文书青黄医保处字〔2024〕3号显示,青岛市黄岛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稽核过程中发现青岛益佳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移交医保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024年4月8日,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对其处罚款186.65元。
  据处罚文书青黄医保处字〔2024〕4号显示,青岛市黄岛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稽核过程中发现青岛市黄岛区辛安老年公寓医务室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移交医保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024年4月8日,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对其处罚款543.42元。
  据处罚文书青黄医保处字〔2024〕2号显示,青岛市黄岛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稽核过程中发现青岛九龙益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九龙路诊所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024年4月8日,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对其罚款1573.82元。
  据处罚文书青黄医保处字〔2024〕6号显示,青岛市黄岛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稽核过程中发现青岛市黄岛区宝山卫生院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移交医保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024年4月15日,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对其处罚款375元。
  据处罚文书青黄医保处字〔2024〕5号显示,青岛市黄岛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稽核过程中发现青岛中康颐养护理院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移交医保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024年4月15日,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2021.5.1实施)第四十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对其处罚款122.02元。
  据处罚文书青黄医保处字〔2024〕8号显示,青岛市黄岛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稽核过程中发现青岛黄岛珠山文苑社区综合门诊部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移交医保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024年4月15日,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对其处罚款620.3元。
  据处罚文书青黄医保处字〔2024〕7号显示,青岛市黄岛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稽核过程中发现黄岛区顺康综合门诊部存在参保人死亡后不及时办理撤床结算,仍继续上传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移交医保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024年4月15日, 西海岸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对其处罚款72.5元。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