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僵尸文件”,北京将立法规范已出台政府规章的评估工作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5月10日,北京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对外发布。《北京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预备项目。北京市司法局政府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倪珍介绍,计划年内推动完成立项,2025年提交审议并出台。
立法后评估工作是查补执法漏洞、完善地方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就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北京市司法局自2022年起集中组织对100余部政府规章的后评估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也为进一步通过地方立法对政府规章后评估予以系统规范奠定了实践基础。”倪珍表示。
倪珍介绍,通过制定《办法》,系统总结近年来集中开展政府规章后评估的经验,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以制度化的后评估督促有关单位重视政府规章实施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文件、科学有效配置资源、查补执法工作短板,确保政府规章实施效果。
《办法》可以为进一步完善评估标准体系提供制度依据,从执行成效、制度环境、社会影响等角度对政府规章进行“体检”,及时发现问题。
“有的政府规章出台后,从来就没有执行过,成为‘僵尸文件’,通过《办法》的实施,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并清理这类文件。”倪珍告诉记者,遵循“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还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废止或者补充制定政府规章的建议,实现高质量的制度更新。
据介绍,制定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是京津冀三地首个政府规章立法协同项目。“通过资料信息、专家资源的交流共享,调研组织、征求意见的协同配合,立法思路和主要制度的互助互鉴,探索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在立法工作过程中的合作方式。”倪珍介绍,三地将会同时期出台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
记者了解到,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北京市司法局目前正在就政府规章后评估的范围、主体、内容、程序、成果运用等重点问题作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改完善立项论证有关材料,力争按照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立项,并继续抓紧推动起草工作,为2025年完成制定《办法》的立法任务做好准备。
编辑 张牵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