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召开,这两部法规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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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今天(5月10日)继续召开,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关于修改〈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法规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并讲话。
黄莉新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上海人大工作的责任感。要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学习好、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优势功效和实践经验。要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刚性,担当有为推进常委会各项工作。
黄莉新强调,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今年常委会重点议题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统筹推进。立法要破解难题、监督要找准症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五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建立健全常委会审议前集体调研制度、组成人员分工联系议题制度、法制讲座制度等,着力提升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集体履职,推动常委会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助力上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军华为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黎淑兰的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奚山青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秦明华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杨永勤的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谈倩的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陈靖、张全、徐毅松出席会议。副市长解冬,市监察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