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一农资经销处违反种子法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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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对胶州市丰硕农资经销处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胶州市丰硕农资经销处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胶综法罚决字〔2024〕第00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农业执法
违法事实:
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08
处罚有效期:
2027-05-08
公示截止期:
2027-05-08
处罚机关: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