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因过失引发杨柳絮火灾 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

最近一个多月内,北京市发生多起因为点燃杨柳絮引发火灾的案例。5月10日,又有一名男子因为“肇事”被警方行政拘留。另外,5月9日,北京平谷一男子在实施切割作业时,不慎引燃周边杨柳絮造成火灾,同样被平谷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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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11时38分,在北京市顺义区天北路与采摘路交叉口东 800 米处,男子管某用打火机点燃集装箱门口地面处杨柳絮,不慎引燃集装箱内杂物及周边杂草和树枝,过失引起火灾。当事人管某说:“当时正在抽烟,杨柳絮吹到脸上,我就随手用打火机把地面上的杨柳絮给点燃了。”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公安机关给予管某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5月9日,北京平谷一男子因过失引发杨柳絮火灾被拘留。
5月9日9时36分,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接报火警,马昌营镇王各庄东大四西街261号北侧树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经现场勘验、询问发现:起火原因系男子陈某在火灾北侧空地实施切割作业时,散落的火星掉落在树林内,引燃杨柳絮、杂草、树木等所致,陈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陈某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被平谷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北京消防提示:杨柳絮具有易燃、燃烧速度快、危险性大等特点,市民不要随意点燃。在开展切割作业时要远离杂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做好火灾预防措施,防止引发火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