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5月09日,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包括驾驶员被处暂停营业期间)驾驶,未造成后果的且未达到其车辆总数的20%的行为,被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罚款5000元。
据金融界了解,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包括,将客运服务车辆交由无许可证的人员驾驶,这些人员甚至包括在被暂停营业期间的驾驶员。此次违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后果,且未达的车辆总数的2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17条第1款第1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对于罚款结果,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3条第1款第3项,对其处罚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