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批幸福河湖名单公布

青海日报融媒体5月13日讯 (记者 王臻 通讯员 钟斌成) 青海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于近日公布我省首批幸福河湖名单,西宁市南川河、北川河,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巴州沟、互助土族自治县沙塘川,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金湖、刚察县沙柳河,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德拉河、贵南县沙沟,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巴音河(城区段)、都兰县香日德河,黄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泽曲,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格曲、甘德县西柯曲,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巴塘河、扎西科河和治多县聂恰曲等17条(段、个)河湖榜上有名。
自2023年省总河湖长签发1号青海省总河湖长令,作出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以来,我省制定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标体系,围绕持续强化河湖长制、严格水域岸线管控、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加强水资源保护、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水生态修复、做实基础性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着力补齐防洪短板弱项、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河湖管理能力,着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县级自评、市州核查评估、省级复核评估、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各项环节,最终评定公布了首批青海省幸福河湖名单,实现了青海省幸福河湖建设的良好开局。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将围绕“到2025年建成100条(段、个)幸福河湖”的目标,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指标,加快推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持续加强青藏高原河湖管理保护,奋力描绘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生态画卷。
编辑:乔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