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一只长得像鹰一样的鸟,怎么办?看泰安这位居民的做法…

5月13日,泰安高新警方发布一则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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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一名叫刘凯的居民带着一只长得像鹰一样的鸟,走进了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北集坡派出所的大门。这位突然造访的“小客人”有着浅灰白色的肚子、褐色的羽翼、花色的斑点,这些斑点星星点点地分布全身,甚是漂亮。民警通过手机扫描,结果为“雀鹰”,是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雀鹰属于小型猛禽,体长30-41厘米。在冬季,雀鹰主要栖息于低山丘陵、山脚平原、农田地边,以及村庄附近,尤其喜欢在林缘、河谷和农田附近的小块丛林地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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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图片来自360百科)
经询问,刘凯先生是在回家的马路边偶遇了这只“小家伙”,便上前查看它的情况。发现它疑似受伤飞不起来,刘凯先生立即想到了泰安公安关于救助野生动物的相关报道,于是,毫不犹豫地将它送至就近的北集坡派出所,寻求专业帮助。民警对刘凯先生的行为表示了赞许,并立即通过徂徕山林区派出所,确认该动物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徂徕山林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救援机构赶至北集坡派出所,现场对雀鹰受伤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小家伙”亟需带回救援机构进行专门治疗,待身体康复以后才能放归大自然。目前,这只小“雀鹰”已被带到专业救援机构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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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近年来,随着我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化“生态警务”,水清岸绿、鱼跃鸟飞,野生动物频频出入“人类地盘”。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生活中,如有发现受伤野生动物,切不可擅自带回家中饲养,如发现非法捕猎和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擅自饲养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警民合力共同做好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维护山青水绿、生态和谐的美好家园。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马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