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融合对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扬子晚报网5月13日讯(通讯员 庄磊 记者 万凌云)“以上笔录请双方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随着审判员包新月法官最后的提示,当事人在司法确认审查笔录上签字,一件因劳动争议产生的侵权责任纠纷达成和解。同时,当事人郭某也向法院表示撤回其先后向国家、省及县级部门的信访申诉,并不再信访。
5月13日,扬中法院介绍,这是该院借助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平台,通过融合对接机制,化解的一起涉及诉讼、信访的矛盾纠纷案件。
郭某是一家企业工作人员,2023年10月发生工伤,在办理工伤过程中,认为镇江某公司侵犯了其权益,对其造成了损失,故向扬中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收到郭某的起诉后,扬中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开展诉前调解。期间,借助“镇江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案件分流至相应的调解组织,并及时对接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调解。
最终,在多方人员共同讲解政策、释法明理后,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在调解员的引导下依法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扬中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申请后,为了方便当事人,通过线上确认的方式对双方的调解协议进行线上审查并及时出具裁定书。在司法审查结束后,郭某也及时收到了相应赔偿款。
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郭某的“心结”得以打开。
据介绍,扬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融合对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一站式”解纷平台以来,在实体化运行诉讼服务中心、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速裁快审中心、涉诉信访接待中心等四个功能中心的基础上,制定融合对接工作规范。同期,不断细化完善融合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受理、流转、办理、反馈、评价的业务闭环,有效提高诉前、诉中调解成功率。
同时,通过法官进网格、融合法庭建设、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