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达中国延迟至6月15日向股东寄发出售两家附属公司的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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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已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豁免,免除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涉及主要交易的通函发放将延期。
根据公告,如2024年4月22日发布的有关主要交易的公告所载,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权转让协议及出售事项的详情;集团财务资料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通函,预期将于2024年5月1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载入通函的资料,预计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4年6月15日或之前。
就此而言,亿达中国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联交所已授出豁免。倘本公司状况有变,联交所可撤回或更改豁免。
4月24日公告显示,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已与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其两家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总对价约为人民币1.126亿元。
其中,目标公司1大连科技城欣锐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约为人民币4560万元及人民币870万元。已取得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900140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地块为科教用途,建筑面积32,971.1平方米。
目标公司2大连科技城泰锐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约为人民币3530万元及人民币890万元。于股权转让协议日期,目标公司2已取得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900141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地块为科教用途,建筑面积27,578.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