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房屋征收补偿(补助)余款1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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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百货(600712)于5月15日发布公告称,2023 年 7 月,公司收到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南府征补决字[2023]第 16 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公司位于朝阳路 39-41 号、建筑面积 3466.69 平米方的部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并给予公司征收补偿款。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就上述房屋、占地及其配套用地被征收事项,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签订相应协议。
      2023 年 11 月 15 日,根据公司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三方签署的《“老南宁·三街两巷”(二期)旧改项目(第一批)(旧百货大楼片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公司收到第一期征收补偿(补助)款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捌万壹仟柒佰玖拾伍元叁角壹分(¥11,681,795.31),占《征收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补助)款总额 50%。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补偿(补助)余款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捌万壹仟柒佰玖拾伍元叁角贰分(¥11,681,795.32),占《征收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补助)款总额 50%。至此,公司南楼部分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款已全部到帐。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