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三查”不到位,尖扎农商银行及行长韩凡获罚35.5万元

瑞财经张林霞 5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青海尖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扎农商银行”)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
同时,时任青海尖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韩凡被罚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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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青海尖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尖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成立于1981年,法定代表人为韩国智,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