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偷拍700+裸照,日本警方要求新加坡前外交官返回东京受审!

想象一下,你一个人高高兴兴的出门,一个不经意的转头,发现有人偷拍,一瞬间心情就一落千丈。
在很多人看来,偷拍这个词,一般与美女、痴汉等联系到一起,但并不意味着男孩子不会被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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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就有一名未成年男孩在洗澡换衣服时被人偷拍,偷拍的人是一名男性,还是一名新加坡前外交官!!!
目前,他已被停职,日本警方正在要求传召其回东京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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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方要求传召新加坡偷拍者
外交部:正在内部调查,大使馆已协助
5月14日,东京警方通过日本外务省,寻求新加坡驻日本大使馆的协助,传召这名偷拍者回东京接受问询。
对此,新加坡外交部表示,新加坡驻东京大使馆正与日本当局合作协助调查。“外交部非常重视这些指控,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调查。”
若该新加坡男子在日本罪成、受审,按照日本的法律,禁止未经本人同意拍摄、散布,或持有他人私密处照片,禁止“没有正当理由、以性方式”拍摄18岁以下儿童,违反者最高可判坐牢3年,或罚款最高300万日元(约2.6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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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在境外犯罪
仍可在新加坡法庭受审、判罚
偷拍者或被鞭刑
即便他没有在日本受审,按照新加坡高庭日前裁定:新加坡公民即使是在新加坡境外犯法,但根据刑事法典相关条文,仍可在新加坡法庭受审和被治罪。
日前,就有一名新加坡籍男子,在游轮航行到公海时,偷窃内衣。他被新加坡国法法院判定罪成,坐牢四个月。
该男子不服上诉至高庭。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高庭三司发表判词,根据刑事法典与国家法院法令,新加坡法庭有权审理他的案件。为此,三司维持他罪成和坐牢四个月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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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加坡法律,“未经同意观察或记录正处于隐私保护状态下的人,亦或从裙底领口拍摄女性的行为定为犯罪。”
并且无论受害者的性别是男是女,只要是制作、拥有和传播偷窥录像都算是犯罪行为,最高刑罚为监禁2-5年,严重者可能会被鞭刑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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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前外交官
在日本澡堂偷拍13岁男孩裸体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案件详情。
今年2月27日,日本东京的一间公共澡堂内,一名13岁的男孩在更换衣服。
这名男孩并不知道,在他换衣服的时候,一名50多岁的男性悄悄掏出了手机,打开相机,偷拍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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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这名男子的偷拍行径,被澡堂职员发现,并当场报警。随后这名未成年男孩的父母也赶到现场。
警方到场后,对这名偷拍的男子进行调查、质询,发现该男子手机内不仅存有这名未成年男孩的裸照,还有澡堂内其他多名男顾客的更衣裸照。
男子承认,自己曾在这间澡堂内偷拍过5次。他拒绝交出手机,但在偷拍的少年的父母要求下,删除了对方的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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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中发现700多张裸照
该男子已被暂停职务,接受调查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偷拍者的手机中被查出700多张偷拍的照片,该男子表示,他曾在其他公共澡堂偷拍,这些照片都是事发当天前6个月内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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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称,自己是一名外交官,只在澡堂接受警方问话,拒绝前往警局录口供。
据悉,这名偷拍者是新加坡驻日本大使馆参赞。他被调到日本一年多时间,负责使馆内的行政工作。
该男子当时并未被提控,在任期结束后于4月中旬返回新加坡。但直到5月1日接受询问时,他才向新加坡外交部透露这件事。
随后,新加坡外交部已暂停其职务并展开调查,同时表明会配合日本的调查行动,必要时可放弃男子的外交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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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外交官毕竟代表了一国的脸面,在外还是多注意一些自己的言行举止吧。相信新加坡当局会交出一份让人满意的处理方案!
针对此事,通心粉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