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调整灯具6397个!生鲜灯治理“回头看”,还原食物“真本色”

‘生鲜灯’已经禁止使用了,你们前期都已经整改过了,怎么又偷偷拿出来用!”近日,在台州湾新区一农贸市场,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一猪肉摊上方安装了“生鲜灯”,当即责令摊主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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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菜场挑选猪肉时,看起来格外新鲜红润,买回家后却“黯然失色”,这样的消费体验让很多市民觉得“被欺骗”。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生效,全面禁止在肉类、海鲜等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处长许复民介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场及周边生鲜门店、超市等为重点,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对使用显色指数Ra<80,特殊显色指数R9小于0,相关色温低于3000的特殊照明灯具进行全面检查。
《办法》实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以农贸市场及周边“规范经营”提升行动、生鲜门店专项提升行动为载体开展了“生鲜灯”治理,全市共更换、调整不符合技术值灯具共计639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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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有发现个别商户存在侥幸心理,将原先撤下的‘生鲜灯’重新用起来。”许复民说,为防止“生鲜灯”问题反弹回潮,近日该局根据前期“生鲜灯”整治情况,对辖区重点场所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使用光源进行“回头看”检查,重点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店、餐饮店等进行检查。
在排查和指导的基础上,对尚未落实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建立问题销号清单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市场主办方、经营主体开展行政约谈;对屡教不改、私自更换违规“生鲜灯”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对在“回头看”中发现整治不力的属地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经过整治,现在菜场基本都换成白炽灯照明,肉类、海鲜的新鲜程度一眼就能看出来,看到的什么样拿回家还是什么样,买起来更放心了。”正在椒江永安亭菜场买菜的市民林女士说。
来源:望潮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