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9年罚50万元!警惕这种新型传销骗局

近年来,传销以更加隐匿的方式变种出现,令人难以辨别,防不胜防。记者20日从广东阳江中院获悉,该院就审结了一起传销骗局引发的刑事案件,涉案被告人鼓吹某平台内的电子股只涨不跌,投资必能获得高额回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182人,形成层级10层,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资金9445多万元!最终,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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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19年期间,某国际集团相继推出国际平台电子股“福气单位”,VV农场平台电子股“稻米”和虚拟币“SBC币”,鼓吹该平台内的电子股只涨不跌,投资必能获得高额回报,打着理财赚钱的幌子吸收会员投资,加入者必须经该平台的会员推荐,并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作为入门费,才能成为会员,新会员被推荐入会后,老会员可享6%至15%不等的提成,下线越多,投资金额越大,与之对应的会员级别的提成也水涨船高。
2016年,王某经人推荐成为该传销平台会员,并在阳江地区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182人,形成层级10层,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资金9445多万元。
阳江江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引诱参加者购买理财产品,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组织内形成若干层级的上下线人际网络,以参加者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依据计酬或者返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遂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阳江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日益活跃,传销也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变相出现,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编造各种投资名目,或许以高息、或许以投资入股、或许以高薪职位、或许以发展下线获提成等等。犯罪分子主要通过“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手段进行传销,其经营的所谓产品只是象征性的“道具”。
法官在此提醒,当前一些线上传销鼓动性很强,且传销骗局也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手段也更为多样,可谓是“骗你没商量”。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让你交钱再赚钱、“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切勿参与。要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共同抵制、防范传销活动。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阳江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