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被刑拘!角磨机切割火花四溅,施工现场却堆满了可燃物

为规范辖区工地动火作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5月16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查处一起违规使用角磨机动火作业行为,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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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10点多,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联合东铁匠营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在检查过程中,监督员发现丰台区刘家窑南里13号院的一处公寓内部正在装修,一名工人正在使用角磨机进行切割,操作时火花四溅,一度打在工人身后的杂物上,但在他的周围,既没看到看护人,也没有发现任何灭火设备,整个施工现场还堆满了可燃物。
“你楼下还住着人呢,你连灭火器都没准备就动火作业,旁边还都是可燃物!”面对监督员的问题,正在操作角磨机的张某某辩称,自己不知道角磨机也是动火作业,所以连灭火器都没预备。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据悉,《北京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规定,施工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使用角磨机切割作业,极易产生火花,所以被列为动火作业。
因此,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并落实看护措施,清理周边可燃物,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遇火情,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