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明白人

原标题: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明白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只有在学纪上更透彻、知纪上更清晰、明纪上更自觉、守纪上更严格,才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恪守法纪红线、道德底线和人生安全线,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让铁的纪律在头脑中打下烙印,使党员干部“见不贤而内自省”,在重视、警醒、知止中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不仅能从思想根源处预防各类问题发生,还能影响带动身边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学纪要深刻。许多案例表明,对党规党纪不学习、不掌握,很容易违反纪律栽跟头。常温习——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党规党纪置于案头、放在床头,利用点滴时间常翻阅常温习,做到“温故而知新”。常思考——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加深对党规党纪的理解掌握,立起风向标,筑起防火墙,使标准杠杠更加深刻清晰。常对照——认真观看警示录、忏悔录,深刻汲取沉痛教训,运用党规党纪来分析他人、对照自己,弄清楚问题在哪里、原因是什么、今后怎么做,打牢为人做官处事的思想基础,守住法纪底线。
知纪要准确。“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从一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来看,不懂法、不知纪往往是一条重要原因。党员干部应对党规党纪禁止的情形、明确的标准、涵盖的范围等具体内容,做到熟记于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里都要有数。应着眼所处的岗位、负责的具体工作,分系统分专业学习掌握党规党纪对行业领域的特殊要求和专门规定,对照党规党纪厘清履职的权限界限、搞清纪律的红线底线、标清为官做事的尺度刻度,让自己始终在纪律轨道上工作生活。
明纪要自觉。毛泽东同志曾说:“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规党纪是约束行为的“紧箍咒”、安身立命的“护身符”,只有常念“紧箍咒”、穿好“护身符”,才能生活幸福、工作进步。要坚持内化于心,从内心深处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持续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坚持外化于行,经常用党的纪律规矩检视思想、叩问灵魂、反思工作,看看手中戒尺有没有松动,查查日常行为有没有越界,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使遵规守纪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守纪要严格。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守纪严格,要严在坚决不以“影响不大”纵容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原谅自己,特别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也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严在小事情、小细节,认清“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危害,从一顿饭、一包茶、一瓶酒拒起,从帮小忙、尽薄力、行方便抓起,事情再小只要是违规违纪的也不开口子,情况再特殊只要是触碰纪律的也不闯红灯,坚决不被物欲所俘获、不被利益所羁绊,在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中让初心保质保鲜、让党性纯正纯粹、让道德高尚高雅,立起共产党人守纪律、明规矩、讲原则的好样子。
(王忠波,作者单位:五家渠市人武部)
来源:兵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