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禁驾深圳又加1人,保住驾驶资格这两件事不能做!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出行,广东省道安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4月新增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其中深圳1人“榜上有名”。
终生禁驾,即违法行为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该名违法人员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全省共有60人终生禁驾,环比上月增加2人,年龄最小的仅23岁。其中,深圳侯某庆因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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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会被终生禁驾?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照后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酒后驾车,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避责任,否则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聚餐同饮人要切实履行安全护送、提醒劝阻等安全保障义务。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