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音乐节志愿者,志愿活动还是低价兼职?

央视网消息(记者/阚纯裕 李东旭 剪辑/杜安琪):社交平台上,年轻人热情洋溢地分享着自己通过担任志愿者参与演唱会、音乐节的经历。需要劳动力的主办方和想免去昂贵门票的乐迷之间达成的是一场双赢的奔赴吗?央视网《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志愿服务”,可能只是第三方公司“套路”年轻人,获取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幌子。免费看演出、包餐饮、提供志愿者证书或志愿时长认证的宣传都会在实际执行中打折扣。人们对志愿活动、文艺演出的情怀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业公司利用,变成了将低价兼职合理化的滤镜。
林智有过长达247.95小时的志愿服务经历,但他也在报名志愿活动时“踩过坑”。“公众号的推送给人感觉是志愿服务团体的公益性活动,没想到这么商业化。”林智吐槽,“连志愿者证都没有,发给我们的志愿者背心像是没洗过,滂臭,还要回收,盒饭和水的成本感觉都不到10块钱。”在正常完成工作时被组长冤枉擅自离岗,被威胁追责乃至受到辱骂……这些细节都让林智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更像是“打着志愿服务幌子的廉价兼职”。他意识到:“这些所谓的志愿者招募,并不是活动主办方负责的,而是由第三方平台介入,这类志愿活动多数较为商业化,志愿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林智认为,第三方平台利用了人们的公益心,把志愿者当成了免费劳动力。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理事、特邀研究员王忠平撰写过多本志愿服务领域的专著,也组织过多场志愿活动,他表示,志愿活动不能为商业服务。如果是商业性的演唱会、音乐节,“此类工作可以叫兼职,但不能叫志愿者,更不应该去进行志愿时长认定”。
免费看演出?拼运气
张欣是一位资深乐迷,从大三那年开始,她为10余场音乐节、演唱会活动担任过志愿者。她用自己课余时间做兼职攒下的钱,自费前往广西、海南、福建等地的音乐节担任志愿者。如果被分配在艺人接待组,能够和喜欢的乐队近距离接触,即使需要提前一天报到、自行承担食宿交通费、次日清晨6点到达,张欣也甘之如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主办方并不会为志愿者报销路费,张欣需要自费搭车前往机场迎接艺人
“表演阵容好的大型音乐节,志愿者还挺难进的。”张欣投递过正式的简历,也曾在调查问卷里写下自己从前的志愿服务经历。张欣清楚,志愿者是由主办方招揽的团队来负责管理的,“实质上是免费劳动力”,但她并不抵触这一点,她的目的是免费看音乐节,结识更多有趣的朋友。“我喜欢那个氛围,所以才会去那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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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完成任务,主办方提供免费观看演出的机会,张欣认为,这是一种“心照不宣”。但事实上,这样的模式常常失灵。
音乐节的志愿者分为饮品售卖、官方周边售卖、收银、艺人接待、后台、市场、检票、服务中心等组别,演唱会的志愿者组别少一些,有时会被简称为“内场”和“外场”。分到“内场”,意味着可以直接看到演出,分到“外场”的则只能远远地聆听场馆内传来的歌声。一些音乐节志愿者可以在报名阶段挑选心仪的组别,但多数情况下,能否实现免费看演出的愿望,是一件随机的事情。
张欣总结出一些规律:大型音乐节体系更加成熟,志愿者的体验感更好一些,主办方会尽量安排志愿者轮班。张欣在担任组长的时候,会征集大家的需求,尽力保证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喜欢的乐队表演,前提是“每个人都能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
但张欣也遇到过无法观看演出的情况。一次,张欣完成工作后试图离开后台去看演出,保安看到后威胁要将张欣和伙伴拉入志愿者黑名单。
据林智观察,如果要实现轮班,组织者招募的人数应该比岗位数量多至少三分之一,但一些活动只招募和岗位数量一致的志愿者,事先承诺的轮班和休息自然会落空。
冷热不均的“志愿者”待遇
“一般的音乐节都会给志愿者会发一条毛巾、一件志愿者T恤和当天的餐食”,张欣还领到过徽章等纪念品。在参加地方政府主办的一场音乐节时,当地还解决了志愿者的住宿。某音乐节的主办方甚至会为志愿者报销跨城交通费、住宿费。张欣认为,很多主办方其实都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但是他们没有做”。
张欣唯一一次拿到报酬,是在某音乐节承担收银工作的时候,招募信息中并未透露有工资补贴,但工作结束后,负责人却在群内给志愿者每人支付了200元。
还有一些志愿者反映,自己从未拿到任何补贴或报酬,有时连餐食都仅包含面包或零食,实际情况与招募信息不符的问题屡见不鲜。
中午12点50分,王玥和其他志愿者签到并领取了志愿者背心,呆坐到下午3点,在经过简单的培训后,王玥领到了一份“非常朴素的盒饭”。这之后,工作人员以防止有人中途退出为由,收走了志愿者们的身份证和手机。王玥以为所有演唱会志愿活动都会这样要求,于是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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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招募信息中明确要求上交证件
下午4点,王玥正式上岗,她负责在通道入口处核验门票并引导观众入座,被要求全程保持站立。组长说“这是为了形象”,志愿者相当于工作人员,如果形象不好,观众会不满意。但不远处的保安就坐在主办方发放的小马扎上,在闲聊中,保安还对王玥透露,自己之前碰到的演唱会志愿者都能拿到70—100元不等的补贴。
演唱会开始后,通道处人流稀少,但王玥依然要保持站立。想去卫生间?向小组长报备。想喝水?小组长接好一杯水端过来。站立两个小时后,王玥忍不住想蹲下来,但几秒钟后,小组长就走过来,王玥解释自己的腰不太好,无法适应长时间站立,小组长回答:“别蹲了,坚持一下。”
晚上7点左右,王玥感到下午3点那餐盒饭带来的能量已经被消耗殆尽,但站立还未结束。一个似乎是领导身份的人带着大组长走过来,询问王玥为什么要蹲下,说如果有情况应该和小组长反映。王玥解释说自己已经反馈过,小组长要求自己再坚持一下。但不论是“领导”还是小组长,都不承认己方说过这样的话。王玥有些生气了:“你们把手机还给我,我马上走,不干了!”
“领导”的语气和缓下来,他拍拍王玥的肩膀说:“别生气,不舒服的话就和组长说,他会安排好的。”想到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还握在对方手里,王玥没有再争辩什么。三人走远了,王玥继续站立。
一旁的保安感叹:“第一次看见既没报酬,又要站这么久的志愿者。”
晚上10点,走出大门的王玥感觉“腿疼、腰疼、饿、渴、累、心寒”。她决定再也不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演唱会:“为了别人营利,自己又累又没有报酬,工作人员还这么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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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晒出的志愿者“下班卡”
北京市华泰(房山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栾金光律师表示,在被要求上交身份证时,王玥就可以选择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王忠平副教授表示,补贴和其他激励是主办方和志愿者双向选择的结果,是否有餐食、交通费、现金补贴都是合规的,但相关的情况均应提前说明,并遵照约定执行
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涉违规
央视网《新闻+》记者以计划为音乐节招募工作人员的名义拨通了一家所谓演出志愿者招募平台的电话。当记者询问招工费用时,该平台工作人员对这场为期两天、需要25位“志愿者”的音乐节给出了明确的报价——“一个人要在350元吧,两天一共17500元”。而该平台发布的招募信息显示,志愿者能拿到的补贴在50—12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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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工作折算时薪不足10元
记者注意到,在志愿者报名阶段,该平台要求用户缴纳20元押金。在其服务守则中,记者找到这样一段话:报名兼职时涉及支付报名费用的,退订兼职时收取该费用50%的服务费,超过退订时间未能退订且未到岗参加工作收取该费用100%的服务费。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在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返回。
栾金光律师表示,针对提前交押金的行为,劳动合同法有禁止性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记者查询发现,该平台所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内容,并不涉及“志愿”二字。但在该公司的简介中,却宣称自己是“志愿者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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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兼职招募信息时,这些平台会用“志愿者”“志愿活动”等字眼淡化其商业属性。
王忠平副教授指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志愿服务组织者作出明确的限制,公益类的活动组织方都可以进行志愿者招募。“大家一提志愿服务就想到免费无偿,一些商业机构就盯上了这块市场,把志愿者当作低价甚至免费的劳动力。”
栾金光律师认为,要区分上述活动是否为商业行为,应该以是否售卖门票、是否获得营业收入为标准,如果是营利性活动,招募志愿者就是违规行为
栾金光律师表示,上述“志愿者”和组织者实质上形成了雇用关系,无论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个人雇用,都受到《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兼职工作应该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第三十九条则规定,对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民政、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
“演唱会的主办方可能确实是按照招兼职的方式去招募的,但中间方把‘兼职’变成了‘志愿者’,双方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王忠平副教授认为,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明确商业机构不能使用志愿服务,“要通过政策的倡导、监管甚至是执法,把不规范的行为扭转过来。让保护志愿者权益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文化,这样才能让志愿服务良性发展”。
2023年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志愿服务法被列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的第一类立法项目之一。王忠平期待志愿服务法在立法过程中对志愿者权益保障作出针对性的规定,从而将乱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应受访者要求,张欣、王玥、林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