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家被纪律处分、786家注销,监管大力清理不合规私募

“严监严管”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私募正因违法违规行为付出代价。
据中基协官网披露的信息,按照文件披露时间统计,至5月20日,中基协今年已经对私募基金发出了60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仅4月就有18家私募接连遭到公开谴责、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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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家私募被撤销管理人登记
银柿财经不完全统计发现,这些被纪律处分的私募基金,大多为规模在5亿元以下的小型私募,另有规模在5亿元~10亿元之间的3家,在10亿元~20亿元之间的6家,规模在20亿元~50亿元之间的2家。
从纪律处分措施来看,撤销管理人登记、公开谴责和警告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三项,分别出现了24次、23次和12次。此外,12家私募被中基协取消了会员资格,14家私募受到了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纪律处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如波律师表示,从对机构运营的实际影响和声誉损害程度来看,这些纪律处分措施的严重程度从轻到重分别是:警告、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取消会员资格、公开谴责、撤销管理人登记。
中基协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相关规定,私募基金被撤销管理人登记后,相关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活动,不得新增投资者和基金规模,不得新增投资。
陈如波称,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被撤销,理论上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未来仍有可能重新申请登记。“但在实际操作中,被撤销登记通常是因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新登记的难度极大。同时,还会面临严格的审核与限制,包括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职业操守及历史合规情况,这实际上构成了非常高的门槛。”
此外,取消会员资格也有较为严重的影响。陈如波说:“被撤销会员资格是对私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一个严重打击,不仅直接影响其当前的业务运作,而且对其未来在私募领域的就业和发展构成重大障碍。被剥夺了会员资格后,基金管理人也将不再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应服务,还会被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一旦被纳入机构黑名单,相关机构不得重新登记,相关人员不得在基金行业从业。除了业务上的限制,还可能面临投资者的诉讼、监管部门的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陈如波还提到,如果协会的处罚涉及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触犯了证监会监管法规的情况,证监会可能会介入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私募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进一步处罚。
这一情况在本次统计的案例中也有实例。
4月30日,前海长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基金”)因为虚假披露基金净值、不配合自律检查工作等情况,被基金业协会撤销管理人登记。5月7日,深圳证监局官网也针对长富基金及相关负责人王长富进行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长富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向长富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个别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二是向个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三是向个别投资者披露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虚假净值,不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的情形;四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资料。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此外,王长富作为时任长富基金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上述各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最终,深圳证监局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长富基金和王长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为避免重复处罚,证监会和协会之间通常会有一定的协调机制。”陈如波表示,“证监会可能会评估协会已经采取的措施,如果认为已足够应对违规行为,可能会不再重复处罚;但如果证监会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或者违规行为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即使协会已有处罚,证监会也完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独立的调查和处罚。”
年内已有786家私募注销
除加大处罚力度外,中基协还加速清理不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截至5月20日,今年已注销的私募基金已经有786家。其中,102家私募基金被列入“12个月无在管注销”之列。此外还有193家私募在年内主动注销,10家私募为“依公告注销”,481家私募为“协会注销”。
其中,“12个月无在管注销”为今年新增的注销类型。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七十六条:“登记后12个月内未备案自主发行的私募基金,或者备案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12个月内未备案新的私募基金,另有规定的除外,协会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