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离婚返还彩礼法院这样判

日前,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成高子人民法庭联合向阳镇综治中心、向阳镇司法所,通过进镇宣讲、以案说法的方式,开展了以“弘扬青春正能量 引领婚恋新‘枫’尚”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据介绍,这次普法宣传中,法官以最高法涉婚姻家庭纠纷四起典型案件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其中一起案例如下:
2020年9月,王某某与李某某(女)登记结婚。王某某家在当地属于低收入家庭。为与对方顺利结婚,王某某给付李某某彩礼18.8万元。李某某于2021年4月终止妊娠。因双方家庭矛盾加深,王某某于2022年2月起诉离婚,并请求李某某返还彩礼18.8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亦未建立起深厚感情,婚姻已无存续可能,准予离婚。结合当地经济生活水平及王某某家庭经济情况,王某某所给付的彩礼款18.8万元属于数额过高,事实上造成较重的家庭负担。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曾有终止妊娠等事实,为妥善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化解矛盾纠纷,酌定李某某返还彩礼款5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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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香坊区人民法院提供
本案中,双方共同生活仅一年多时间,给付彩礼的目的尚未全部实现,给付方不存在明显过错,相对于其家庭收入来讲,彩礼数额过高,给付彩礼已造成较重的家庭负担,同时,考虑到终止妊娠对女方身体健康亦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等事实,判决酌情返还部分彩礼,能够较好地平衡双方当事人间的利益,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栾德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