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县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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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本次抽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天台甜园水果店销售的芦柑,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天台萍聚超市销售的特价香蕉, 吡虫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天台县鲜鲜果园销售进口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天台县鑫宇水果店销售的进口香蕉,吡虫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天台益精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萝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六)天台益精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萝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相关分局(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相关市场监管相关分局(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潇湘晨报综合